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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 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 如何

        來自:網絡    日期:2022-05-08

        辦護照需要材料:身份證原本、相片。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記得一定要拿拍照時的回執。

        1、攜帶戶口簿和本人身份證前往所在縣市區公安局出入境支隊(或者當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出入境支隊窗口)。

        2、到公安局出入境支隊領取港澳通行證填寫表單,填寫完整信息即可。

        3、到指定地點照相。

        4、照相后到指定地點復印戶口簿和當事人身份證。

        5、攜帶照片、復印件到出入境窗口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后繳費。

        6、繳費完成后辦理港澳通行證郵寄手續,之后回家等快遞即可。

        7、一般所有流程辦完都在一個大廳范圍內。不要在寒暑假辦理,因為此時辦證的人很多,平常半個小時辦完的事,寒暑假可能半天才能辦完。

        擴展資料: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游、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通行證分為個人旅游、團隊旅游、探親、商務、其他、逗留等種類。
        2017年8月1日以后經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門的團隊游的港澳通行證,已經不再經旅行社團簽過關,團隊旅游簽也可直接過關。
        2018年9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往來港
        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游、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大陸居民前往臺灣地區定居、探親或應邀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學術等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游簽注(L)、個人旅游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注(如團隊旅游、個人旅游、商務或其他簽注等)。
        持中國公民有效護照經香港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過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每次入境時獲準在港逗留7天而無需事先領有進入認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個人旅游)
        閱讀次數:12360 發布時間: 2007年12月24日


        一、 實施主體:杭州市公安局

        二、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因私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三、 申請對象: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或者在香港或澳門就業、就學的?!坝H屬”是指:

        申請人的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公安部門只受理經本人提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下列情況除外:(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2)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同一事由簽注的人員,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委托方應出具委托書,交驗委托人和申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四、 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內地居民往來港澳臺地區申請表。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不需交驗居民身份證)。

        3、交驗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是指:(1)申請人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記載主要社會關系的個人履歷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2)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配偶需要提交結婚證;(4)兒童申請需提交醫學出生證明。

        1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4、被探望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就業、就學證明復印件。

        5、申請隨同配偶、父母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親屬的,一般要求與配偶或父母同時申請;若不能同時申請的,需交驗配偶或父母持有的有效探親簽注。

        6、申請人所在單位意見:屬于已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等特定崗位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其他人員申請往來港澳地區探親,無須出具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7、原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請一并上交。

        8、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二張。

        照片要求:背景顏色為白色,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相片尺寸:48毫米*33毫米,人像頭部長度:28-33毫米,人像頭部寬度:21-24毫米。一次性快照、經翻拍的照片和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含數碼照片)不予采用。

        9、公安機關認為需要的其它材料。

        五、辦證期限:

        往來港澳通行證辦證期限為15個工作日(補材料的按補完材料的時間開始計算)。持證簽注辦理的期限為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情況: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證件費100元,一地多次簽注100元,一地一次簽注20元。(詳見浙財綜字〔2006〕114號)

        七、受理單位和地址:

        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華光路35號

        電話:0571-87280185



        拱墅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上塘路485號(拱墅公安分局大門旁)

        電話:0571-87281856



        江干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景芳路63號(江干公安分局大門旁)

        電話:0571-87283252



        西湖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浙大路35號(西湖公安分局大門旁)

        電話:0571-87281266



        濱江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濱江區政府大樓群樓,公安大樓一樓辦證大廳

        電話:0571-87702286



        下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10號路公安大樓一樓

        電話:0571-872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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